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保险产品,保障被保险人在被确诊患有某些特定重大疾病时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有时候被保险人在申请理赔时遇到“占位”疾病,即该疾病不足以构成重疾,但又影响到了被保险人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如何申请赔付呢?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按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 2.《保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申请理赔的,保险人应当及时进行核定。” 3.《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一般包括基本保险责任和附加保险责任。……附加保险责任应当与基本保险责任相符合。”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在申请重疾险理赔时,如遇到“占位”疾病,应当认真查看保险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责任和附加保险责任,确保符合规定。同时,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按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保险人也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进行核定,对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请求给予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