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证据鉴定应当由具备法定条件的专门机构进行。但是,有些案件可能需要律师的协助,如证据收集不全或者需要提供法律意见等情况。但是,律师不具备证据鉴定的资格,只能协助当事人进行证据的整理和提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有关证明文件不足或者需要补充、更正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补充、更正申请。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需要通知当事人补充、更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鉴定机构可以将鉴定情况告知当事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者律师,但是不得向他们提供鉴定结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其他法律服务,但是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综上所述,虽然律师不能代替鉴定机构进行证据鉴定,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律师的协助可以有效地协助当事人进行证据收集和整理,提供法律意见等方面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