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安全检查应该由谁来负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租赁合同法》,物主或房东有义务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危险的地方及时进行修缮。如果因为瑕疵问题导致租户产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物主或房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法规的物主或房东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六十七条:物业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负责保管物业,维护物业的完好和安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合同法》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人应当维护房屋安全,避免因自己的原因或者家庭成员、客人的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一条:物权人有权请求擅自占用物业的人采取必要的措施,排除妨碍。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物权人因擅自占用其物业受到损失的,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综上,房屋安全检查的责任应当由物主或房东承担,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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