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签署是否即为永久合同? |
释义 | 连续2次续签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签应为无固定期限合同,除非劳动者提出固定期限合同。若用人单位单方面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连续2次。 1、连续2次续签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面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签署后的期限和权益保障 劳动合同签署后的期限和权益保障是劳动法中的重要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则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雇主有责任保障员工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工时合理安排、劳动条件安全等。如果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合同签署后,雇主和员工都应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保障劳动者权益,确保合同约定。根据劳动法规定,连续2次续签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签应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如用人单位单方面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违反法规,劳动者可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签署后,双方应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等权益。维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