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械租赁可以办个体吗 |
释义 | 机械租赁行业不需行政许可,其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农业机械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 一、工程类的挂靠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工程挂靠的法律责任有: 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 2、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应当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二、农用车还有补贴吗 农用车有补贴的,购机,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申请,购置需登记注册、现场安装或有省级累加补贴的补贴产品须到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购置需现场安装补贴产品的,安装完成并经确认后方可申请补贴。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国家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农业机械给予扶持。 三、设备租赁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设备租赁合同成立条件是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签订合同;当事人拟定了书面形式的合同,且双方在合同上已经签名并盖章。法律规定,若是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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