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职工社保(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 (元/月) 基本养老保险:2966元 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236元 (二)、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元/月) 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三)、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元/月) 基本养老保险:16179元 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6179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