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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是否需要通过法院来实现呢?
释义
    同居关系不能单独起诉解除,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则可起诉。起诉过程包括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立案、送达被告、被告答辩、开庭审理和做出判决。同居关系不能到法院起诉解除。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是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流程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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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4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