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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过户赠予与买卖有什么区别
释义
    房产赠与与买卖的区别及赠与给子女的手续。房产赠与是无偿将房产赠与他人,买卖是将房产进行交易。赠与需要公证,买卖不需要。赠与不需要产权证,买卖需要。赠与涉税费,买卖税费较低。赠与给子女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署确认书、评估、公证、缴税、过户。赠与协议书应包含双方信息、关系、赠与理由、房产详情和签名日期。
    法律分析
    一、房产赠与与买卖过程的区别
    房产赠与与买卖过程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
    2.公证方面不同,房产赠与可以做房产赠与公证,而房产买卖不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
    3.产权证不同,房屋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而房产赠与则没有这个要求,只要是自己名下的房产就可以赠与。
    4.税费方面不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而二手房交易税费很低,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等。
    二、房产赠与给子女需什么手续
    房产赠与给子女的手续如下:
    1.带齐相关资料与子女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
    2.进行房产评估;
    3.办理赠与公证;
    4.缴纳税费;
    5.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房产赠与子女协议书怎么写
    房产赠与子女协议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理由;
    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
    结语
    房产赠与与买卖的区别在于性质、公证、产权证和税费等方面存在差异。房产赠与是一方自愿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与他人,而房产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房产赠与可以进行赠与公证,而房产买卖则不需要。房产买卖需要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而房产赠与没有这个要求。在税费方面,房产赠与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房产买卖的税费较低。对于房产赠与给子女的手续,需要带齐相关资料与子女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进行房产评估,办理赠与公证,缴纳税费,并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赠与子女协议书应包括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基本信息、关系、赠与理由、房产的详细信息以及赠与人的意思表示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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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