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证券法》,证券管理部门可责令改正、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否则将受到罚款和警告的处罚。对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披露,将责令改正、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和罚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违法行为或隐瞒相关事项的,将面临更高额的罚款。 法律分析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有哪些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造假的,证券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处相应罚款,并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第一百九十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结语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涉及的法律责任包括:证券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披露虚假信息的,将面临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罚款的处罚。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造假或隐瞒事项的,罚款金额更高。以上是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法律责任的简要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一百二十二条 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八条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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