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的取得方式有哪几种 |
释义 | 继承权的取得方式有: 一、根据遗嘱指定取得的方式 二、根据法律规定法定取得的方式 一、父母指定房产继承人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父母指定房产继承人是否有效,由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父母是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其继承人的,那么该继承人就可以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父母时通过遗嘱的方式来指定其他人作为继承人的,就要按照遗嘱,那么该继承人就需要根据遗嘱的要求继承,这个时候该行为人就没有继承权了。 二、姥爷的房子外孙女是否有继承权 姥爷的房子外孙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判断: 1、如果没有立遗嘱,外孙女是没有房子继承权的; 2、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将房产指定由外孙女继承,外孙女才有房子的继承权。 房屋是自己非常重要的财产,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时,一定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所有权的过户登记。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包括两个含义具体如下: 1、继承权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继承权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三、关于意定监护可不可以继承遗产的问题 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意定监护人无法定继承权,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另外,不存在遗嘱或是遗赠抚养系协议时,对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