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以下格式进行公示: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温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温州市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温安办〔 2018〕1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确定以下15个岗位用于我区2017年度冬季转业士官安置,现将岗位公示如下:1、区民政执法大队 1名2、区土地储备中心 1名3、区发改局信用信息中心 1名4、区公路局 1名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1名6、区信访局民情调处中心 1名7、茶山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2名8、丽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1名9、潘桥街道安监所 1名10、娄桥街道安监所 1名11、仙岩街道特色小镇服务中心 1名12、泽雅镇综合服务中心 2名13、瞿溪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1名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