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只是分割时应当先严格分清时间上是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一、民法典婚姻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民法典婚姻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如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拥有住房补贴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还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