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GB 2440-2001 尿素 2002-01-01实施,代替GB 2440-1991,GB/T 13257-1991;GB/T 2602-2002 酚类产品中间位甲酚含量的尿素测定方法 2003-04-01实施,代替GB/T 2602-1981。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 一、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方案》和《细则》实施省级化肥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将把原省农垦总局交接的农场纳入本辖区抽检范围。同时,要做好开展市级、县级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报上级局备案。为确保抽样工作质量,省局将以视频学习方式,组织抽检人员开展抽样业务培训。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负责对各市(地)局抽样工作技术指导。抽样设备由各市(地)局协调当地检验机构解决。 二、把握抽检关键环节。抽检人员要向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出示省局出具的监督抽查通知书、抽样人员身份证明,并告知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抽查产品范围、抽样方法等。承检机构执行抽样任务的,还应当出示省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要认真填写抽样单,在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企业在场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同时,要在抽样单上详细注明样品的总养分含量、配合式、产品类型、产品等级等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