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立案是认为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侦查的诉讼活动。对于如何知道公安机关是否立案的问题,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询问是否有立案。如果立案了,报案人可以拿着公安机关出具的回执,向其了解案件的情况。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公安机关如果不立案,可以制作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法律依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