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担保抵押期限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般来说,反担保抵押期限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适用,期限为六个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反担保措施是什么 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确定的不动产或动产不转移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民法典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物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为标的, 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保证金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存入保证人所指定的账户,由保证人占有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导致保证人代为偿还债务后,保证人可以以该笔现金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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