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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第二年不交会怎么样?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约定分期缴纳保险费的,如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第二年不缴纳保险费产生如下法律后果:一、除保险合同另外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第二、投保人第二年不缴纳保险费,应在缴纳至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要扣除欠缴的保险费。超出上述期限所发生的事故,保险人是不负责赔偿的。第三、另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投保人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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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2: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