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询问通知书法条是哪几条 |
释义 | 公安局询问通知书不能作为犯罪证据,只有法院裁判才能确定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法院在评议后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作出有罪、无罪或证据不够的裁判。 法律分析 收到公安局询问通知书不能说明犯罪,只有法院裁判犯罪才能说明犯罪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限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限定,分别作出以下裁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裁判;(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裁判;(三)证据不够,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够、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裁判。 拓展延伸 公安机关询问通知书的法律依据与程序 公安机关询问通知书的法律依据与程序是指在刑事侦查中,公安机关向相关当事人发出的一种通知书,用以约定时间、地点和目的,要求被询问人前来配合调查。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9条和第115条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程序,公安机关在发出询问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询问,询问过程中应当保护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如提供辩护人、记录询问笔录等。被询问人有义务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前往配合调查,如拒不配合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合理使用询问通知书,确保刑事侦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只有法院裁判才能确立被告人的犯罪与否。公安机关发出的询问通知书仅是刑事侦查的一种约定,用以要求被询问人前来配合调查。被询问人有义务按照通知书要求配合调查,而公安机关应当在询问过程中保护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如提供辩护人、记录询问笔录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合理使用询问通知书,确保刑事侦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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