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原则上由犯罪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住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比较合适,可以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情节的轻重,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还有移交管辖权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制定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