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刑需要通过什么机关裁定 |
释义 | 减刑需要通过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相关规定,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审查裁定;案件复杂或者特殊的,可以延长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查后,报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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