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失业金的流程为: 1.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