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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满五年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释义
    满五年安置房过户的注意事项:
    1、购房人需要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的土地收益;
    2、购房人没有其他的房屋产权;
    3、购房人的购房条件满足安置房购买的条件。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私下交易吗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社会保障性质,在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五年内买卖是无法产生收益的。即在购房五年内所产生的收益是和个人无关的,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收益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因此,取得房产证五年内就算出售经济适用房,也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原价进行出售。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二、买购经济适用房需要注意什么,哪些要注意,哪些不要
    1、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2、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则不受限制。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4、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三、成都买房子要什么条件
    根据成都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把成都市分成了三个区域,分别规定了相应的条件。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如果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符合的条件有: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者是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在上述两个区域中,如果是具有成都市户籍的居民还应当满足的条件是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三、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
    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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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8: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