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本院校:文科类:总分520分。理科类:总分485分。 二本院校:文科类:总分418分。理科类:总分360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六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