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患者:xxx,男,x岁 陈述人:xx,患者xxx的母亲。 医疗机构:中国********医院。 xxxx年x月x日是晚x时左右,王*因鼻子出血不止到中国********医院总院就诊。当时挂的是急诊,并明确告诉急诊医生,一些原因,xxx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对于这个结果,我们无法接受,同时给我们家属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因为xxx正值壮年血气方刚,年轻力壮。从小就在这家医院治疗,所以对这家医院是十分信赖的。像这样的轻微出血从小到大已经发生过几次了,从来没有危及过生命,没想到这次轻微的鼻子出血却被夺去了生命。因此对这次院方的医疗行为产生了强烈的质疑。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