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一样吗 |
释义 | 居间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不同,前者是三方合同,后者是双方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需满足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条件。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需返还财产或进行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需赔偿对方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无效合同应返还财产,无法返还则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需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一、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一样吗 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不一样,具体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买卖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 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如下: 1.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对于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真实。 3.买卖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 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语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在当事人身份、协议达成方式和法律效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订立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满足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和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行为人需返还财产或进行折价补偿,并根据过错程度赔偿对方损失。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这些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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