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家里的牛因为生病不能出去买药,该怎么办? |
释义 | 传染病防治中有关食品、药品、血液、水、医疗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管理以及动物防疫和国境卫生检疫,本法未规定的,分别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九条 传染病防治中有关食品、药品、血液、水、医疗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管理以及动物防疫和国境卫生检疫,本法未规定的,分别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传染病防治工作涉及的领域很多,有些内容在其他相关法律中作了规定。就目前而言,与传染病防治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有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献血法、动物防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等。在这些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传染病防治的规定,有些与修改后的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是一致的,有些不一致,有些则是修改后的传染病防治法所未规定的。当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致,或者传染病防治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法律的适用不会成为问题,而当传染病防治法与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应规定不一致时,则产生了何者优先适用的问题。 疫情期间,法院判决后,请回老家司法局报告。疫情严重不能回去,怎么办? 疫情期间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因为家庭矛盾,拿不到户口簿,该怎么办? 家庭矛盾拿不到户口本可以通过补办户口本迁户口。因为有相关法律规定,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于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疫情期间,证人不能去异地公安局做笔录怎么办?公安局必须让步 法律分析:疫情防控期间,身份证到期可在现居住地换领。所以尽快去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就近换领、补领。可以在各地派出所线上办理预约,然后按照预约日期去派出所办理。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办理流程: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办理地址: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都有谁有权利检查或是查看?民警可以执行检查、银行,旅馆住宿,用人单位,铁路售票,公路售票,登机办理社保等业务工作人员都可以查看办理人的身份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孩子和父亲的户口迁到杭州,父亲生病去世,孩子的户口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父母随子女迁 入户条件,申报材料,申请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申请人退休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业的由街道办事处 或镇政府出具无业证明证明其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 址、无业),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需证明户口性质、夫妻 关系)(一方去世的由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若户籍证明 中出现婚姻状况、应将婚姻状况变更为现在实际的婚姻状况。),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当地无子女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如果我的身份证丢在家里,该怎么找呢? 身份证丢失这样补办:1、在网上查询所属辖区身份证办证厅电话,咨询办理身份证的条件等相关事宜;2、准备好户口本以及其他需要的材料:3、到当地所属辖区公安区办证厅办理身份证;4、缴费并等待一段时日。【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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