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下规定: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2、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执行;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