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淤青面积大于等于人体总面积的百分之六算轻伤。当事人想知道伤情等级的,可以进行伤情鉴定,具体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 轻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0cm以上。撕脱伤面积100.0cm2以上。皮肤缺损30.0cm2以上。5.11.3 轻伤二级a)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撕脱伤面积50.0cm2以上。咬伤致皮肤破损。 轻伤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委托书。案件处理机关开具的委托某机构进行鉴定的委托书; 2、伤者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页等都是可以的; 3、伤后就医的所有病例材料,如果是住院治疗,需要提供医院病案科复印病例材料; 4、影像学资料,伤后拍的所有的片子都是需要携带,鉴定完毕后片子会退还; 5、其他材料,根据受伤的情况不同,可能需要一些其他的材料,如可能既往做过损伤程度的鉴定,需要既往鉴定意见书的复印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