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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有老住宅从新翻建,以前没有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释义
    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先为房屋办理房产证或者申请确权,取得房产证后再办理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没有房产证,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开发商跑了怎么办?
    开发商跑了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办理房产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老房子以前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修环城路要占用拆迁需要补办房产证吗?
    补办房产证应当先到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然后携带办理房产证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本的购房合同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办即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没有监护人怎么办理房产证?
    关于“无房产证的房子能否公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房子没有房产证不可以公证,公证机构不受理一下房产公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法律条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八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老房产证要过户怎么办
    房产证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并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的房产过户手续的行为。一般而言,最常见的房产证过户主要通过买卖或者赠与两种方式进行。当事人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更改房产证名字的可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等材料,并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在依法缴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通过买卖方式过户要比通过赠与方式过户需缴纳更多的税费,但通过赠与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出售房屋时需缴纳房屋总价20%的个人所得税。
    没有房产证怎么办理办理过户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依法属于不得转让的房产,不能办理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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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