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需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时需要写明欠款人的明确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同时最好能够出具借款的给付凭证,例如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以此证明出借人已经履行了交付款项的义务。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理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七日内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逾期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和答辩意见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判决,普通程序在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在三个月内审结。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