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违章处理去车管所或者交警大队都可以,对于非现场的违章,当事人一般会接到通知单,然后到交管部门确认罚单,最后去指定银行交罚款即可。 违章处理一般需要携带以下资料: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违章确认书。 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到期依然不缴纳罚款的,则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