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流程如下: 1、确定公司名字,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审核; 2、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确认公司的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向工商部门官网上提交材料; 3、提交的资料通过审核后,申请人携带法人、合伙人、 财务负责人 身份证原件 和复印件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及副本即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