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行道撞人应该是全责吗 |
释义 | 机动车在人行横道撞行人必定全责,除非有证据行人闯红灯。 首先,交警扣车,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查、双方笔录、车辆检测、有可能还有酒精检测。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意,3天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否则视为同意,无论签不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发生交通事故全责时,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侵权人依次进行赔偿。侵权损害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行人不走人行道被撞怎么定责 行人没走人行横道被撞的责任要看事故现场和事故发生原因。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对方有办法证明行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无法证明行人有责任的,只能有机动车方承担。行人虽然没有走斑马线,但是按法律规定机动车还需尽到避让的义务。如果机动车已经采取避让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也会导致事故发生的,那么说明行人也就存在过错,交警会根据过错来判定双方具体的责任。 行人不走人行道被撞承担多少责任 行人不走人行道被撞的一般都是车辆承担70%,行人承担30%的责任,也有特殊例外的情况划分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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