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可以随便去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一般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情形的除外。 一、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是不是违法 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就不是违法。如果劳动合同上明确约定了劳动者不得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的,就是违法的。 一般也是不被用人单位所允许的。劳动者因此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进行赔偿。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员工拒绝被辞退怎么办 员工拒绝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三、没有签合同老板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吗 没有签合同,老板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没有签合同并不是老板随意辞退员工的理由。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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