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要如何分配?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夫妻一方去世后,共同财产需先划出一半给生存方,另一半才可归死亡方个人所有。离婚时,财产分割应双方协商决定,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并考虑给予补偿。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的财产、军人费用、个人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和养老保险金等。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一方去世后,此时该方拥有的房产份额一般为一半,可以继承的,就是房产的另一半。 一般如果离婚了,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被继承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如下: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是确保公平和平等。在一方去世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划分一半给生存方,另一半才能作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对于离婚情况下的财产分割,应遵循双方协商、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给予补偿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的财产、军人一次性费用、个人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和养老保险金等。以上原则和规定旨在维护夫妻双方的权益,实现公正的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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