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要如何分配?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协商一致、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给予补偿、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赠予财产、军人一次性费用、个人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去世后一方拥有的份额为一半,可继承的是另一半。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去世,并不能将所有夫妻财产视为遗产。应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将其一半划分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则可视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一方去世后,该方拥有的房产份额通常为一半,另一半则可继承。 通常情况下,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并保护妇女的权益。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被继承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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