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单方解除买卖合同赔偿标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三)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四)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发地点 (五)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六)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七)验收方法。 (八)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合同生效时间。 所有权保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交易方式,比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买家还未支付全部货款的情况下,标的物暂时保留在出卖人手中。如果买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是不能获得标的物的,孳息归属也要看合同中具体是怎么约定的。 三、买卖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 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否则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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