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户口怎么迁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 1、需要对户口进行申请的人,首先一定要到当地的户籍管理的部门进行咨询,具体了解一下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和证件,以防后续出现麻烦,因为有些材料或者是材料不齐全,无法通过审核的是不能办理成功的,一般对于再婚的人肯定是需要提供双方的结婚证,还有最基本的身份证证件,还需要迁入户口登记处的同意迁入的证明,然后要到原来的户籍公安处进行注销在这个地方的户口。2、对于需要迁移户口需要两个地方的证明,一个是原来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现在需要迁入的户籍所在地,需要提供书面申请,还需要迁入的地方的村委会的入户证明,而且对于二婚的人来说,会在公安局将户口本上的婚姻信息进行修改,还需要将身份证进行修改,整体的流程,主要是需要两个户籍地进行办理同意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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