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抵押权和主债权的存续期间相同,主债权失效则抵押权也失效;担保合同为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务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无效,无法约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存续期与主债权存续期相同。如果主债权失效,抵押权也会失效,因为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附属合同,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对于抵押权,当事人不能约定存续期,即使约定了,约定也无效。《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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