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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和个人的医疗保险是否可以同时缴费?
释义
    法律分析:一、单位和个人的医疗保险是否可以同时缴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农村医保和单位医保是可以同时交的,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相关规定,我们只能享受其中一个医疗保险,其重复参保并不会重复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具体法律依据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湖北省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否可以累积呢
    现如今,医疗保险已经在我们生活中成为了人们不可或缺的伙伴。因此,大部分人都会购买一份医疗保险。在湖北省内的城镇居民也不例外。但也有很多人对医疗保险的缴费累积年限并不是很清楚,那么,湖北省内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累积计算吗?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的简单介绍吧。
    湖北省内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累积计算吗?
    对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否可以累积计算,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针对这一疑问,不少人会求证这一问题的答案。针对这一疑问,业内专业人士表示,根据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湖北省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获悉,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的医保缴费年限需要相互认可,病机可以累积计算,但不可以重复计算。
    根据《办法》规定,一旦医疗保险的关系转入到新的就业地后,一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退休地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了退休地的缴费年限规定标准之后,退休后的个人是无需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可以享受退休地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未达到规定年限标准的职工,可以按照退休地规定逐年缴费至规定年限,也可以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不过这得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湖北省内医疗保险的缴费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计算的,但不可以重复计算。另外,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后,一旦到达退休年龄,只要达到了退休地的缴费年限规定标准之后,退休后的个人是不需要再进行缴纳保险费用,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所提供的医保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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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9: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