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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残疾人保障金是否必须交
释义
    法律分析:残疾人保障金不是必须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或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七条 各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保障金”的收支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保障金”暂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计划管理,严格审批。“保障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保障金”。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收取的“保障金”,应按规定交存财政专户,并按规定编制“保障金”年度使用计划,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后,由财政部门将资金划拨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并严格按计划使用。“保障金”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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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6: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