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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问一下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什么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释义
    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是: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可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吗
    设立居住权的,需要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当事人书面合同约定,并登记,约定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间(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问:设立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出租吗?答:设立有居住权的房子是不可以出租的,除非取得了当事人的同意。除此之外,设立有居住权的房子也不可以买卖、赠送,如果有需求的同样也需要当事人同意。设立居住权对房子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在做决定前一定要慎重。问: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可以抵押吗?答:房屋所有人设立了居住权的,可以抵押房屋,但需要告知抵押权人房屋设立了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的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吗
    设立居住权的,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如何设立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按照居住权合同约定,对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除当事人直接另有约定的,居住权一般无偿设立。此外,设立居住权应当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的设立有什么要求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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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