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列主体可以做监护人: 1、未成年子女的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等;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 监护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