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新农合报销范围 1、新农合报销范围如下: (1)门诊补偿。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2)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 (3)大病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医疗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医疗报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与复印件; 3、其他相关医疗文书和证明材料; 4、门诊就诊的,提供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就诊的,提供出院小结复印件; 6、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