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签了不平等合同,该怎么办? |
释义 | 不平等合同可被请求撤销,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五百三十三条。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无经验导致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受损害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根据案情,法院或仲裁机构将结合实际情况,基于公平原则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签了不平等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不平等在法律上就是显失公平,即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拓展延伸 应对不平等合同:权益维护与法律救济 面对不平等合同,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寻求法律救济。首先,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现合同存在不平等或不公平的条款,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协商修订合同。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意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您可能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记住,法律程序可能会耗费时间和精力,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程序,并与专业律师进行充分的咨询和指导。 结语 面对不平等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五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变更合同。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案件情况,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判断和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与对方协商修订合同,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采取行动前,建议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程序,并寻求专业律师的指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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