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贷款 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 退休年龄 ,并在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 身份证 明的职工。 3、申请时在 公积金 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5、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法律客观: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