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流转合同怎么写才是合法 |
释义 | 土地流转合同合法书写如下: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土地的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7、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8、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基本原则如下: 1、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 2、维护农民的权益,坚持“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 3、坚持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原则; 4、坚持保护耕地重点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 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承包方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者其书面委托的受托人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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