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止结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禁止结婚的条件有: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类: 1、患性病未治愈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主要分为两种,包括结婚登记必备的条件和禁止条件,对于将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来讲,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内容,其实是很有帮助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供了相应的材料,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那么就可以领取结婚证。 一、结婚登记是什么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结婚登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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