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代签的购房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购房合同买方配偶代签是有效的。夫妻代签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丈夫代签订购房协议的,构成表见代理。夫妻之间对日常生活互有代理权,除恶意签订合同损害一方合法利益外,他人有理由相信买房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合同有效。 一、离婚协议别人代签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别人代签无效。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签订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四个问题: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 二、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责任是什么? 1、虽然实际施工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买卖合同,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实际施工人的行为代表建设单位的,可以认定实际施工人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2、施工单位明知实际施工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进行施工,对买卖合同相对人而言,到工商管理部门核实签章的真实性并非签订合同的必要环节,其有理由相信实际施工人具有施工单位的授权,实际施工人以“项目部”的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3、实际施工人受施工单位的委托,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买卖合同,实际施工人并非涉案合同的一方,法院不应追加实际施工人为案件当事人。 4、买卖合同所附的建工合同中能够证明施工代表人身份的,说明出卖方对施工代表人身份及权限已经尽到了足够的注意义务,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对涉案货款承担清偿责任。 5、实际施工人使用“项目部”公章,以施工单位项目部名义施工及进行其他民事行为,施工单位作为承包人,并没有予以制止。施工单位的默认,使实际施工人的行为客观上形成了具有代理权的表象,租赁的设备、器材也全部运到项目部承建的项目工地,用于工地施工,实际施工人构成表见代理。 6、施工单位并未以项目部的名义向涉案工程投入资金、实际组织施工,也未将该工程部的公章和账户交给实际施工人使用,施工单位对于实际施工人自己组织资金,以项目部名义进行施工应当是明知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用于工程借款的连带还款责任。 7、合同相对方主张实际施工人的借款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一方面需举证证明实际施工人的代理行为存在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形式要素,另一方面需证明其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实际施工人具有代理权。 三、私刻他人公司公章的合同 用私刻的公章与他人签订合同,公司是否需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该人的行为有没有形成表见代理。如果与其签订合同的第三方完全有理由相信该人是在代表公司从事活动,则该人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公司需要为其私刻公章签订的合同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若没有形成表见代理,那么公司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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