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公司法人在职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写明向哪个工商局证明。 2、兹证明某某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拟在什么公司担任什么职务,根据公司意程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 3、该同志不是(是)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退离休干部)兼任职。 4、如果兼任其他职务写明兼任其他职务情况。 5、最后写明什么公司开具的证明并盖章,依据写明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