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查询户籍 ?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民查询个人户籍信息可以到其辖区派出所进行,但仅限于查询自己的户籍信息。查询他人户籍信息事项是不面向普通群众的,因为这涉及别人的隐私信息,但你可以委托律师持合法文书进行查询。找律师网上查询人口信息,通常应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专用介绍信、委托代理协议等合法文书。但是,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一般不得查询人口信息。同时,接待查询的机构为各个基层派出所或公安机关人口管理处。每查询一人次,需要交付查询费及打印费,一般为十元钱左右。值得注意的是,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只能查询与代理案件有关人口信息和户籍资料,不得查询与代理案件无关的人口信息和户籍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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